航空公司 |
舱位 |
折扣 |
退票手续费 |
变更 |
备注 |
成都航空 |
T |
90 |
收票面的5% |
免费改期 |
1.升舱换开:3折(含)以上可自行升舱换开,当改期费和升舱费同时发生时,两者按较高者收取。名字中名(偏傍、音同字不同、异体字、形似字、英文名个别错)等可免费换开.必须是正常舱位的单程机票,两张票名字、证件、行程一致,升舱费大于变更费,新票出票前备注EI项。原编码飞机起飞前两个小时必须取消编码,不能成为误机状态;特殊备注的不能办理升舱全退。注意:此升舱客规仅供参考,以代理人权限为准,升舱换开前请咨询客服或者提交改签申请待审核后再做处理。
2.变更后的客票如旅客要求退票,应按首次购票的客票舱位、票价及退票规定计算退票费,将最后一次客票的舱位价格扣除该退票费后的余额退还旅客,已收取的改期费不退.
3.升舱:代理人可办理。方法: 重新出一张票,新出客票的行程单(如果打印)复印件或新出客票的历史记录附在原票后,原票全退.注意:须在新开客票上用EI指令注明原客票号/舱位/提出变更的次数;用REMARK指令备注原客票号码,打印新旧客票订座信息及退款信息单一同上交财务结算.
4.非自愿签转:川航与南航、东航、国航都有签转协议,如果旅客要求签转,可以在原编码中订好座位(见舱订就可以),OSI备注:川航航班取消,旅客签转,座位保留字样,并在旅客的身份证号码后面务必备注“3U”,以便于机场识别,否则机场可以不接此旅客。并给3U控制电话,确认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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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80 |
M |
75 |
收票面的10% |
免费更改一次,再次更改每次收10% |
G |
70 |
S |
65 |
L |
60 |
Q |
55 |
收票面的30% |
每次更改收取票面价20%改期费 |
E |
55 |
V |
45 |
R |
40 |
F/C/儿童(正常儿童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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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退票费 |
免费改期 |
K/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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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机建费和燃油费,机票款不退 |
不得自愿改期、升舱 |
A/J/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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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票面的5% |
免费改期 |
特价:N/D/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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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3折(含)以上,按照该客票类别所对应的规定执行 |
若3折(含)以上,按照该客票类别所对应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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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3折以下,实际订座舱位字母代码为YN,YZ,YD时,仅退机建费和燃油 |
若3折以下,实际订座舱位字母代码为YN,YZ,YD时,不得自愿改期、升舱 |
往返W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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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在原出票地办理,不得单退第一航段;也不得在前面航段未使用的情况下、单退后面任意航段。否则按全程自愿退票处理。 ⑴客票全部未使用:第一航段起飞前退票按实收价的30%计收退票费,第一航段起飞后退票按实收价的50%计收退票费。 ⑵客票已部分使用:按实收总票价扣减已使用各航段分别的Y舱公布标准运价后,如有余额则按该余额的30%计收退票费,剩余金额退还旅客;如未有余额则不补不退 |
1、改期:在未使用航段航班对应的相同舱位开放的前提下,可为旅客对航班单独或同时办理自愿改期。 ⑴每次改期应按对应开放舱位重新订座,重新计算票价,补齐差额(如新票价低于原价格则差价不退),或按产品实收总价的20%收取改期费。改期费与补差费同时发生时,按较高者收取一项。 ⑵改期仅限在川航直属售票处或川航指定代理人处办理,且所变更航班前后的时间间隔皆不得超过72小时。 2、变更:不得自愿变更。 |
1.来回程及多航段客票的退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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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票全部未使用时,按照单程的退票规则分别计收各段的退票手续费;若客票已部分使用提出申退,扣除已使用航段的舱位运价后,剩余航段按照单程的退票规则分别计收各段的退票手续费。 |
【2】. 变更后的客票如旅客要求退票,应按首次购票的客票舱位、票价及退票规定计算退票费,将最后一次客票的舱位价格扣除该退票费后的余额退还旅客,已收取的改期费不退。 |
2. 团队退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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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票全部未使用情况下,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不含)之前提出退票收取票面价20%;离站时间前72小时(含)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不含)以前提出退票,收取票面价50% 的退票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 (含)及之后提出退票,仅退机建费和燃油费,客票款不退。 【2】部分使用情况下提出退票,需扣除已使用航段的Y舱全价,剩余未使用航段客票在扣除已使用航段的Y舱全价后如没有剩余金额,则不予退票;如有剩余金额,未使用航段客票退票则参照团队客票全部未使用的规定予以退票。 【3】团体部分旅客自愿要求退票,如果旅客退票后造成剩余旅客不成团,则剩余旅客各航段需全部补齐Y舱全价后方予成行,否则全体团队旅客做自愿退票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