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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航空退改签规定(ZH)
发布时间:2010-10-9  阅读次数:5743  字体大小: 【】 【】【

 

 

 

 

 

 

 

 

 

 

 

 

 

 

 

 

 

 

 

 
 深航ZH
(适用于2011年9月1日(含)以后销售,2011年9
 舱位  折扣  退票手续费  变更费(每次)  备注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前 航班起飞前2小时之内及航班起飞后 
 F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免费  收取票面10%的退票费  免费  收取票面5%  1、儿童\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客票免收退票费。
2、改期时无同等舱位开放,可以升舱至高折扣舱位,如客票改期与低舱位改高舱位同时进行,如客票改期与低舱位改高舱位同时进行,则只收取实际舱位票价差额。
 C  销售系统查询为准
 Y  100%
 B  90%  收取票面10%的退票费  收取票面20%退票费  收取票面10%
 M  85%
 H  80%
 K  75%
 L  70%  收取票面30%的退票费  收取票面40%退票费  收取票面20%  收取票面30%
 P  65%
 Q  60%
 G  50%
 V  45%
 Z  40%
 团体旅客退票规定:  (一) 团体旅客自愿退票
团体旅客自愿要求退票,按下列规定收取退票费:
1、 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含)以前,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
2、 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以内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12时(含)以前,收取客票价30%的退票费。
3、 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日中午12时以后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前,收取客票价50%的退票费。
4、 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后,客票作废,票款不退。
5、 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团体旅客要求退票,分别按本条第1.第2或第3款的规定收取各航段的退票费。
(二) 部分团体旅客自愿退票
部分团体旅客自愿要求退票,除客票附有限制条件者外,按下列规定办理:
1、如乘机的旅客人数不少于该票价规定的最低团体人数时,按"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办理。
2、如乘机的旅客人数少于该票价规定的最低团体人数时,分别按下列规定办理:
1) 如客票全部未使用,应按团体旅客原折扣票价总金额扣除乘机旅客按正常票价计算的票款总金额后,再扣除"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的退票费,差额多退少不补;
2) 如客票部分未使用,应将团体旅客原付折扣票价总金额扣除该团体已使用航段的票款后,再扣除乘机旅客按正常票价计算的未使用航段票款总金额及"团体旅客自愿退票"规定的退票费,差额多退少不补。
   客服电话: 400-88-9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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