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航空 (适用于首次填开的未经更改的、销售日期为2011年10月11日(含)以后、航班日期为2011年10月30日(含)以后的国内客票) |
F |
150 |
免收退票费 |
免费变更 |
换开:姓名错误不能免费换开,按退票处理
1、A/D/S/R/T/E/J舱及团队规定详见《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多等级舱位销售的管理规定》。 2、用于由山航承运的使用山航国内运输客票(包括324代码确认的BSP票)航班;非山航实际承运挂山航代码的代码共享航班。 3、各舱位价格一律填开实付票价。 4、改期费、退票费、变更子舱位、升舱费等均按票面价格计算。 5、来回程、多程航班子舱位可组合使用。 6、子舱位变更,高舱位改低舱位差额不退,低舱位改高舱位补收实际舱位差额。 7、如客票改期与低舱位改高舱位同时进行,比较舱位差额和改期费,按高者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