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舱位和使用条件的通知(2009[461]号文补充规定)
各销售单位:
由于市场需求变化,我公司现决定对南航国内航班舱位运价
区间进行调整,增加 K 舱档运价公布销售,其它相关使用条件仍按《国内运输散客公布票价适用舱位和使用条件》执行,具体运价以订座系统和网上销售系统显示为准。新对应表以2009[461]号文发布为准,请参照执行。本公布票价自 2009 年 9 月 11 日(含)起销售使用。在此之前已销售 M 舱客票可免费变更至 H 舱,G 舱客票可免费变更至 M舱;其它在此之前已销售客票的变更按本通知相应舱位规定执行。
原下发《关于下发舱位和使用条件对应表(暂行)的通知》
2009[139]号文停止使用。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南航广州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