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行 -真情关爱
特殊优惠产品手册
( 2006年版)
1、多段优惠
2、提前购票优惠
3、校园时光--师、生优惠
4、夕阳红—长者优惠
5、笔耕春秋--新闻工作者休假优惠
6、阳光天使--医护人员休假优惠
7、金色年华--儿童、婴儿优惠
8、英雄本色—军、警残优惠
9、诗蜜浪漫-新婚优惠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客运部
一、多段优惠
1、适用行程:往返程 缺口程或联程。
2、优惠票价:比当时开放销售的经济舱单程价优惠5个百分点。
3、票价级别:(FARE BASIS):
往返程:YRTxx、缺口程:YOJxx 、联程:YCTxx(xx-相应实际折扣率)。
4、订座舱位:按当时开放销售的单程折扣舱位订座。
(注:当仅开放Y舱销售时,订Y舱,价格按95折计算,票价级别为YRT95或YOJ95/YCT95。)
5、出票规定:
(1)运价组合:如当时全程各段开放的舱位不一致,允许各段按当时该航班开放的不同舱位订座,分别按比当时开放销售的单程价优惠5个百分点的运价进行组合,但每段的“票价级别”栏须按相应实际折扣率正确标注。
(2)往返程或2段联程须订在同一PNR,使用同一本客票。
(3)缺口程及3段(含)以上的联程必须连续票号(仅限本票及电子客票)。
(4)BSP客票填开4段联程,允许订不同PNR,分别开票。
6、自愿变更:
(1)实收票价在八折(含)以上客票的航班、日期变更:对应舱位免收变更手续费;如果没有原客票上列明的对应舱位,升舱补差费用作为变更费。
(2) 实收票价在六折(含)以上八折以下客票的航班、日期变更:在原订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前提出变更,能对应客票上列明的舱位定座,免收变更手续费,如果没有客票上列明的对应舱位,升舱补差费用作为变更手续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含)内或离站后提出变更,收取所变更航段票面价的5%作为变更手续费;如果没有客票上列明的对应舱位,升舱补差费用作为变更手续费。
(3)实收票价在六折以下客票的航班、日期变更:在原订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前提出变更,能对应客票上列明的舱位定座,免收变更手续费,如果没有客票上列明的对应舱位,升舱补差费用作为变更手续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含)内或离站后提出变更,收取所变更航段票面价的10%作为变更手续费;如果没有客票上列明的对应舱位,升舱补差费用作为变更手续费。
7、自愿退票:
(1) 如客票全部未使用,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前,实收票价在八折(含)以上的免收退票手续费,实收票价在六折(含)以上八折以下的收取票面价的5%作为退票费,实收票价在六折以下的收取票面价的20%作为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含)后,实收票价在八折(含)以上的收取票面价的5%作为退票手续费,实收票价在六折(含)以上八折以下的收取票面价的20%作为退票费,实收票价在六折以下的收取票面价的50%作为退票费。
(2) 如客票已部分使用,已使用航段按实收运价扣除后,按上述(1)规定办理。
(3)如已自愿变更过航班、日期的客票,应将旅客退票时间距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及各次自愿变更航班的时间距其所变更的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加以比较,按其中最短的一次(变更手续费费率最高的一次)作为收费标准。
(4)如已变更舱位的客票,应根据退票时间,以变更舱位后所适用的新票价为基数,按舱位变更前的退票手续费标准计算退票手续费。
(5)退票仅限原出票处办理。
8、销售渠道:南航直属售票处及所有南航签约代理人。
9、适用客票:
(1)往返程及2或4段联程适用于BSP中性票;
(2)往返程、缺口程及多段联程适用于南航本票、电子客票。
10、适用航线/航班:所有CZ国内航班(含国际航班国内段,不含代码共享航班)
11、适用日期:2006年01月01日-2006年 12月31日(旅行日期)。
12、其他规定:
(1)多段优惠的实际折扣率不得低于经济舱公布普通票价的35%。
(2)订座舱位为X舱的航段,不计入明珠俱乐部的里程奖励。
二、提前购票优惠
1、购票时限:航班起飞前45、30、15天以前购票。(注:含开票日,不含起飞当日。)
2、优惠票价:分别按经济舱成人公布票价的40%、45%、50%计算。
3、适用行程及票价组合:
适用于单程、往返程、缺口程或联程。若某段B舱位座位无法满足时,该段可以使用当时开放舱位的单程价格进行组合。
4、适用航线/航班:所有CZ国内航班(含国际航班国内段,不含代码共享航班)
5、订座舱位:B舱。
6、票价级别(FARE BASIS):YAPXX。(XX-相应折扣率)
7、自愿变更:
(1)原订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如果旅客要求更改的航班日期离更改当天的天数仍符合原购买的“提前购票优惠”时限要求,则允许订B舱免费更改。
(2)原订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如果旅客要求更改的航班日期离更改当天的天数已不符合原购买的“提前购票优惠”时限要求,但仍符合其他类型“提前购票优惠”时限要求,则允许订B舱更改,但须按其适用的“提前购票优惠”类型价格,多不退,少的补收差额。
(3)原订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如果:a、旅客要求更改的航班B舱已经订满;b、旅客要求更改的起飞日期离更改当天的天数已不符合任何类型的“提前购票优惠”时限要求,则按当时开放的舱位订座、更改,并根据当时开放舱位的销售价格,多不退,少的补收差额。
(4)如果旅客在原订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要求更改日期,允许仍按上述(1)、(2)、(3)规定办理航班/日期更改。
8、自愿退票:
(1) 如客票全部未使用,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前,收取票面价的20%作为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含)后,收取票面价的50%作为退票费;
(2) 如客票已部分使用,已使用航段按实收运价扣除后,按上述(1)规定办理。
(3)如已自愿变更过航班、日期的客票,应将旅客退票时间距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及各次自愿变更航班的时间距其所变更的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加以比较,按其中最短的一次(变更手续费费率最高的一次)作为收费标准。
(4)如已变更舱位的客票,应根据退票时间,以变更舱位后所适用的新票价为基数,按舱位变更前的退票手续费标准计算退票手续费。
(5)退票仅限原出票处办理。
9、销售渠道及适用客票:
(1) 南航直属售票处使用本票或电子客票;
(2) 授权的合办售票处和代理人使用本票或南航电子客票。
10、适用日期:2006年01月01日-2006年 12月31日(旅行日期)。
三、校园时光-师生优惠
1、适用旅客:
(1)教师须凭国家教育机关颁发的《教师资格证》(原件)购买优惠机票。
(2)年满18周岁的全日制学生须凭国内正规院、校颁发的全日制学生《学生证》(原件)购买优惠机票。未满18周岁学生可凭国内正规全日制院、校颁发的《学生证》(原件)或户口簿、身份证购买优惠机票。
(3)大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购买优惠机票。
(4)在华工作的外籍教师以及在华外国留学生适用于“师生优惠”,但须持有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
2、购票时限:起飞前7天以前(含开票日,不含起飞当日)。
3、优惠票价:
教师:每段均按单程成人公布普通票价的60%计算。
学生:每段均按单程成人公布普通票价的50%计算。
4、订座舱位:B舱。
5、票价级别(FARE BASIS):教师:YDT60、学生:YSD50。
6、适用行程及票价组合:
适用于单程、往返程、缺口程或联程。若某段B舱位座位无法满足时,该段可以使用当时开放舱位的单程价格。
7、适用航线/航班:所有CZ国内航班(含国际航班国内段,不含代码共享航班)
8、自愿变更:
(1)原订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如果旅客要求更改的航班日期离更改当天的天数仍符合“购票时限”(提前7天)要求,则允许订B舱免费更改。
(2)原订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如果:a、旅客要求更改的航班B舱已经订满;b、旅客要求更改的起飞日期离更改当天的天数已不符合任何类型的“提前购票优惠”时限要求,则按当时开放的舱位订座、更改,并根据当时开放舱位的销售价格,多不退,少的补收差额。
(3)旅客在原订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提出更改,允许仍按上述(1)、(2)规定办理航班/日期更改。
四、退票[1]
9、自愿退票:
学生优惠:
(1) 如客票全部未使用,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前,收取票面价的20%作为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含)后,收取票面价的50%作为退票费;
(2) 如客票已部分使用,已使用航段按实收运价扣除后,按上述(1)规定办理。
(3)如已自愿变更过航班、日期的客票,应将旅客退票时间距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及各次自愿变更航班的时间距其所变更的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加以比较,按其中最短的一次(变更手续费费率最高的一次)作为收费标准。
(4)如已变更舱位的客票,应根据退票时间,以变更舱位后所适用的新票价为基数,按舱位变更前的退票手续费标准计算退票手续费。
(5)退票仅限原出票处办理。
教师优惠:
(1) 如客票全部未使用,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前,收取票面价的5%作为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含)后,收取票面价的20%作为退票费;
(2) 如客票已部分使用,已使用航段按实收运价扣除后,按上述(1)规定办理。
(3)如已自愿变更过航班、日期的客票,应将旅客退票时间距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及各次自愿变更航班的时间距其所变更的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加以比较,按其中最短的一次(变更手续费费率最高的一次)作为收费标准。
(4)如已变更舱位的客票,应根据退票时间,以变更舱位后所适用的新票价为基数,按舱位变更前的退票手续费标准计算退票手续费。
(5)退票仅限原出票处办理。
10、销售渠道及适用客票:
(1)南航直属售票处使用本票或电子客票;
(2)授权的合办售票处和代理人使用本票或南航电子客票。
11、适用日期:2006年01月01日-2006年 12月31日(旅行日期)。
12、新生额外优惠:
(1)2005年入学的国内正规全日制大、中专(含技校)院、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可享受南航额外赠送的10公斤免费行李额。
(2)新生额外优惠有效期:2005年8月25日-9月25日(旅行日期)。
(3)在客票“签注” 栏注明“新生”字样。在客票“免费行李额” 栏注明:30K。
(4)具体打票指令:使用FC指令,在承运人前输入F-30KG;
输入:城市 F-30KG CZ 城市 。
例子:从广州北京到新生。
FN:FCNY850.00
FC:CAN F-30KG CZ PEK 850.00YSD50 TOT850.00END
EI:不得签转,新生
四、夕阳红-长者优惠
1、适用旅客:年满55周岁的中国大陆公民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购买优惠机票。
(注:部分没有身份证或户口簿的老军官、军人允许其使用能够反映年龄的《军官证》、《军人证》等有效证件或单位证明(加盖公章)购买“夕阳红-长者优惠”。)
2、购票时限:起飞前7天以前(含开票日,不含起飞当日)。
3、优惠票价:每段均按单程成人公布普通票价的50%计算。
4、订座舱位:B舱。
5、票价级别(FARE BASIS): YCD50。
6、适用行程及票价组合:
适用于单程、往返程、缺口程或联程。若行程中某段B舱位座位无法满足时,该段可以使用当时开放舱位的单程价格进行组合。
7、适用航线/航班:所有CZ国内航班(含国际航班国内段,不含代码共享航班)。
8、自愿变更:
(1)原订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如果旅客要求更改的航班日期离更改当天的天数仍符合“购票时限”(提前7天)要求,则允许订B舱免费更改。
(2)原订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如果:a、旅客要求更改的航班B舱已经订满;b、旅客要求更改的起飞日期离更改当天的天数已不符合任何类型的“提前购票优惠”时限要求,则按当时开放的舱位订座、更改,并根据当时开放舱位的销售价格,多不退,少的补收差额。
(3)旅客在原订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提出更改,允许仍按上述(1)、(2)规定办理航班/日期更改。
9、自愿退票:
(1) 如客票全部未使用,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前,收取票面价的20%作为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含)后,收取票面价的50%作为退票费;
(2) 如客票已部分使用,已使用航段按实收运价扣除后,按上述(1)规定办理。
(3)如已自愿变更过航班、日期的客票,应将旅客退票时间距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及各次自愿变更航班的时间距其所变更的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加以比较,按其中最短的一次(变更手续费费率最高的一次)作为收费标准。
(4)如已变更舱位的客票,应根据退票时间,以变更舱位后所适用的新票价为基数,按舱位变更前的退票手续费标准计算退票手续费。
(5)退票仅限原出票处办理。
10、销售渠道及适用客票:
(1)南航直属售票处使用本票或电子客票;
(2)授权的合办售票处和代理人使用本票或南航电子客票。
11、适用日期:2006年01月01日-2006年 12月31日(旅行日期)。
五、“笔耕春秋-新闻工作者休假优惠”
1、适用旅客:中国大陆新闻媒体及出版社工作人员凭新闻、出版机构颁发的《记者证》或《工作证》(原件)购买优惠机票。
2、购票时限:起飞前7天以前(含开票日,不含起飞当日)。
3、适用行程:仅限往返程或缺口程。
4、适用航线/航班:所有CZ国内航班(含国际航班国内段,不含代码共享航班)。
5、优惠票价:
每段均按经济舱单程成人公布普通票价的60%计算。
6、订座舱位:B舱。
7、票价级别(FARE BASIS): YAP60。
8、票价组合:
若某段B舱位座位无法满足时,该段可以使用当时开放舱位的单程价格进行组合。
9、自愿变更:
(1)原订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如果旅客要求更改的航班日期离更改当天的天数仍符合“购票时限”(提前7天)要求,则允许订B舱免费更改。
(2)原订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如果:a、旅客要求更改的航班B舱已经订满;b、旅客要求更改的起飞日期离更改当天的天数已不符合任何类型的“提前购票优惠”时限要求,则按当时开放的舱位订座、更改,并根据当时开放舱位的销售价格,多不退,少的补收差额。
(3)旅客在原订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提出更改,允许仍按上述(1)、(2)规定办理航班/日期更改。
10、自愿退票:
(1) 如客票全部未使用,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前,收取票面价的5%作为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含)后,收取票面价的20%作为退票费;
(2) 如客票已部分使用,已使用航段按实收运价扣除后,按上述(1)规定办理。
(3)如已自愿变更过航班、日期的客票,应将旅客退票时间距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及各次自愿变更航班的时间距其所变更的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加以比较,按其中最短的一次(变更手续费费率最高的一次)作为收费标准。
(4)如已变更舱位的客票,应根据退票时间,以变更舱位后所适用的新票价为基数,按舱位变更前的退票手续费标准计算退票手续费。
(5)退票仅限原出票处办理。
11、销售渠道及适用客票:
(1)南航直属售票处使用本票或电子客票;
(2)授权的合办售票处和代理人使用本票或南航电子客票。
12、适用日期:2006年01月01日-2006年 12月31日(旅行日期)。
六、“阳光天使-医护人员休假优惠”
1、适用旅客:中国大陆的医、护人员须凭国家医疗卫生机关或医院颁发的《工作证》或开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购买优惠机票。
2、购票时限:起飞前7天以前(含开票日,不含起飞当日)。
3、适用行程:仅限往返程或缺口程。
4、适用航线/航班:所有CZ国内航班(含国际航班国内段,不含代码共享航班)。
5、优惠票价:
每段均按经济舱单程成人公布普通票价的60%计算。
6、订座舱位:B舱。
7、票价级别(FARE BASIS): YAP60。
8、票价组合:
若某段B舱位座位无法满足时,该段可以使用当时开放舱位的单程价格进行组合。
9、自愿变更:
(1)原订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如果旅客要求更改的航班日期离更改当天的天数仍符合“购票时限”(提前7天)要求,则允许订B舱免费更改。
(2)原订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如果:a、旅客要求更改的航班B舱已经订满;b、旅客要求更改的起飞日期离更改当天的天数已不符合任何类型的“提前购票优惠”时限要求,则按当时开放的舱位订座、更改,并根据当时开放舱位的销售价格,多不退,少的补收差额。
(3)旅客在原订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提出更改,允许仍按上述(1)、(2)规定办理航班/日期更改。
10、自愿退票:
(1) 如客票全部未使用,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前,收取票面价的5%作为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含)后,收取票面价的20%作为退票费;
(2) 如客票已部分使用,已使用航段按实收运价扣除后,按上述(1)规定办理。
(3)如已自愿变更过航班、日期的客票,应将旅客退票时间距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及各次自愿变更航班的时间距其所变更的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加以比较,按其中最短的一次(变更手续费费率最高的一次)作为收费标准。
(4)如已变更舱位的客票,应根据退票时间,以变更舱位后所适用的新票价为基数,按舱位变更前的退票手续费标准计算退票手续费。
(5)退票仅限原出票处办理。
11、销售渠道及适用客票:
(1)南航直属售票处使用本票或电子客票;
(2)授权的合办售票处和代理人使用本票或南航电子客票。
12、适用日期:2006年01月01日-2006年 12月31日(旅行日期)。
七、“金色年华-儿童、婴儿优惠”
1、适用旅客:有成人陪伴的未满12周岁的儿童以及未满2周岁的婴儿。
2、优惠票价:儿童按成人单程公布普通票价的50%计算,婴儿按成人单程公布普通票价的10%计算。
3、票价级别(FARE BASIS):
儿童:FCH50、CCH50或YCH50;婴儿:FIN10、CIN10或YIN10。
4、购票时限:与同行成人相同。
5、适用行程:单程、往返程、缺口程或联程。
6、适用航线/航班:所有CZ国内航班(含国际航班国内段,不含代码共享航班)。
7、订座舱位:F、C或Y舱。
8、自愿变更:
(1)允许订F、C或Y舱,免费更改,如果没有原客票上列明的对应舱位,升舱补差费用作为变更费。
(2)儿童、婴儿均必须与陪伴成人同行。
9、自愿退票:
(1)婴儿免收退票费。
(2)如儿童客票全部未使用,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前免收退票手续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含)后,收取票面价的5%作为退票手续费。
(2)如儿童客票已部分使用,已使用航段按票面价格扣除后,按上述(2)规定办理。
(3)如已自愿变更过航班、日期的客票,应将旅客退票时间距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及各次自愿变更航班的时间距其所变更的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加以比较,按其中最短的一次(变更手续费费率最高的一次)作为收费标准。
(4)如已变更舱位的客票,应根据退票时间,以变更舱位后所适用的新票价为基数,按舱位变更前的退票手续费标准计算退票手续费。
(5)退票仅限原出票处办理。
10、销售渠道:南航直属售票处及南航授权代理人。
11、适用客票:南航本票,电子客票或BSP中性票。
12、儿童及婴儿,无论其购买“儿童、婴儿优惠”或其他任何运价机票,均须在旅客姓名后加注CHD、INF标识或出生年月或几岁,以便于免收机场建设费和飞机的配载配平,避免浪费吨位。
13、适用日期:2006年01月01日-2006年 12月31日(旅行日期)。
八、“英雄本色—因公伤残军警优惠”
1、适用旅客:符合政府有关规定的革命伤残军人及伤残人民警察凭《革命伤残军人证》(原件)或《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原件)购买优惠机票。
2、优惠票价:分别按头等舱、公务舱或普通舱成人公布普通票价的50%计算。
3、订座舱位:定座在F/C/Y舱中。
注:不附加购票时限等限制条件。
4、票价级别(FARE BASIS):
头等舱:FDFMM50(伤残军人)、FDFPP50(伤残警察)
公务舱:CDFMM50(伤残军人)、CDFPP50(伤残警察)
普通舱:YDFMM50(伤残军人)、YDFPP50(伤残警察)
5、适用行程及票价组合:
适用于单程、往返程、缺口程或联程。
6、适用航线/航班:所有CZ国内航班(含国际航班国内段,不含代码共享航班)。
7、自愿变更:不允许。
8、自愿退票:
按照民航总局2000年12月7日的明传电报《关于对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机实行优惠票价的通知》规定:
(1)如客票全部未使用,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退票,收取实收票款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后退票:收取实收票款50%的退票费;
(2)如客票已部分使用,已使用航段按票面价格扣除后,余额部分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退票,收取实收票款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后退票:收取实收票款50%的退票费;
(3)退票仅限原出票处办理。
9、销售渠道:南航直属售票处及南航授权代理人。
10、适用客票:南航本票、电子客票或BSP中性票。
11、适用日期:2006年01月01日-2006年 12月31日(旅行日期)。
九、“诗蜜浪漫-新婚优惠”
1、适用旅客:中国民政部各级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原件)购买优惠机票。
(注:首程旅行日期必须在结婚登记日的180天内。)
2、购票时限:起飞前7天以前(含开票日,不含起飞当日)。
3、优惠票价:每段均按单程成人公布普通票价的50%计算。
4、订座舱位:B舱。
5、票价级别(FARE BASIS): YST50。
6、适用行程及票价组合:
适用于往返程、缺口程。若行程中某段B舱位座位无法满足时,该段可以使用当时开放舱位的单程价格进行组合。
7、适用航线/航班:所有CZ国内航班(含国际航班国内段,不含代码共享航班)。
8、自愿变更:
(1)原订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如果旅客要求更改的航班日期离更改当天的天数仍符合“购票时限”(提前7天)要求,则允许订B舱免费更改。
(2)原订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如果:a、旅客要求更改的航班B舱已经订满;b、旅客要求更改的起飞日期离更改当天的天数已不符合任何类型的“提前购票优惠”时限要求,则按当时开放的舱位订座、更改,并根据当时开放舱位的销售价格,多不退,少的补收差额。
(3)旅客在原订妥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提出更改,允许仍按上述(1)、(2)规定办理航班/日期更改。
9、自愿退票:
(1) 如客票全部未使用,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前,收取票面价的20%作为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含)后,收取票面价的50%作为退票费;
(2) 如客票已部分使用,已使用航段按实收运价扣除后,按上述(1)规定办理。
(3)如已自愿变更过航班、日期的客票,应将旅客退票时间距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及各次自愿变更航班的时间距其所变更的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加以比较,按其中最短的一次(变更手续费费率最高的一次)作为收费标准。
(4)如已变更舱位的客票,应根据退票时间,以变更舱位后所适用的新票价为基数,按舱位变更前的退票手续费标准计算退票手续费。
(5)退票仅限原出票处办理。
10、销售渠道及适用客票:
(1)南航直属售票处使用本票或电子客票;
(2)授权的合办售票处和代理人使用本票或南航电子客票。
11、适用日期:2006年01月01日-2006年 12月31日(旅行日期)。
12、其它规定:
(1) 在客票的“签注”栏内填写代码“FTT”。
(2) 要求夫妻全程一起旅行,在结婚登记日的180天有效期内乘机次数不限。
十、综合说明
1、留座时限:当日订座、当日开票。
(“因公伤残军、警优惠”、“往返程(缺口程)优惠”按原规定)
2、销售渠道及适用客票:
(1)“军、警残优惠”及“儿童婴儿优惠”按原授权规定。
(2)“多段优惠”适用于南航直属售票处使用本票或电子客票,南航所有代理人使用本票、BSP客票或南航电子客票销售。
(3)南航营销单位可选择操作规范并已经开通南航电子客票业务的代理人使用电子客票销售其余6种优惠机票(须经过客运部授权)。
(4)部分有南航航班但无南航直属售票处的城市,原则上允许当地省(市)局中心售票处销售上述优惠产品,但须经相关南航营销单位向客运部申请授权,由管辖营销单位负责相关业务指导和监管。
3、 旅客只能享受一种优惠,不得享受重复优惠。如同时符合多种优惠产品的使用条件,允许选择其中最优惠的一种。但其票价、订座舱位以及票价级别(FARE BASIS)等均须按相应优惠规定。
上述优惠仅适用于散客,不适用于团体旅客。
4、适用航班:上述优惠适用于除南航与外航代码共享航班之外的所有CZ国内航班(含国际航班国内段)。
5、除“多段优惠”及“提前购票优惠”外,其余7项优惠均须将所要求的身份证件、新生《录取通知书》及《结婚证》等复印件分别附在出票人联和会计联后备查。
6、适用日期:2006年01月01日-2006年12月31日(旅行日期)。
7、签转:不允许。
8、其他规定:本产品手册未列明的条款,均按《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或《南航国内旅客运输票价和使用条件总则》执行。
附件、“真情关爱”特优产品操作简表(内部版)
产品名称 |
订座舱位 |
票价级别 |
购票
时限 |
销售渠道 |
适用行程 |
多段优惠 |
按当时开放舱位订座 |
YRTxx
YOJxx
YCT xx |
-- |
南航售票处
所有代理人 |
往返程 缺口程或联程 |
提前购票优惠 |
B |
YAP40
YAP45
YAP50 |
45天
30天
15天 |
1、南航售票处:
使用本票或电子客票。
2、授权合办售票处或代理人:
使用本票或南航电子客票 |
单程、往返程 缺口程或联程 |
医护人员优惠 |
B |
YAP60 |
7天 |
往返程 缺口程 |
新闻工作者优惠 |
B |
YAP60 |
7天 |
往返程 缺口程 |
新婚优惠 |
B |
YST50 |
7天 |
往返程 缺口程 |
教师优惠 |
B |
YDT60 |
7天 |
单程、往返程 缺口程或联程 |
学生优惠 |
B |
YSD50 |
7天 |
长者优惠 |
B |
YCD50 |
7天 |
军残优惠 |
F
C
Y |
FDFMM50
CDFMM50
YDFMM50 |
-- |
1、南航售票处:
使用本票或电子客票
2、授权合办售票处或代理人:
使用本票或南航电子客票 |
警残优惠 |
F
C
Y |
FDFPP50
CDFPP50
YDFPP50 |
-- |
儿童优惠 |
F
C
Y |
FCH50
CCH50
YCH50 |
-- |
婴儿优惠 |
-- |
FIN10
CIN10
YIN10 |
-- |